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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盧志堅 荊波 李悅源
  “太謝謝你們了,這是我媽媽的救命錢啊……”5月14日,在江蘇省無錫市第三人民醫院內,站在母親病床邊的小李拉著該市北塘區檢察院控申科幹警的手說。
  小李是山西省陽泉市人,在無錫工作,母親王某從老家過來幫她帶孩子。4月14日,王某用嬰兒車推著外孫外出,途中被疾馳而過的電動車撞倒在地,電動車不僅沒有停下施救,反而加速逃離現場。王某被過路行人送至無錫市第三人民醫院搶救,但花了巨額醫葯費,王某仍然意識不清。小李便將唯一的房產抵押貸款,仍無力支付搶救費用。無奈,小李通過媒體向社會求助。
  北塘區檢察院幹警通過媒體得知了這一情況。瞭解到該案已移送審查逮捕,控申幹警及時查閱案卷材料,發現王某的情況符合刑事特困被害人救助條件,遂向小李告知了申請程序。
  小李立即與檢察官取得聯繫。王某的老家遠在山西,如果按部就班由其戶籍地出具證明再進入審查程序,至少需要半個月時間。說到這裡,小李急得掉下了眼淚,母親生命垂危,等不了那麼久。恰巧,北塘區檢察院不久前出台了《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“綠色通道”實施細則》(下稱《細則》),王某的情況正好符合其中的規定:“治療中欠費、非本地戶籍的,可由所在醫院提供欠費材料,待傷愈後再提供原籍證明材料。”經院領導批准,該院及時啟動了“綠色通道”,聯繫王某所在醫院出具了拖欠醫療費用的相關證明材料。3天后,幹警小李便將1萬元救助金送到了王某病床前。王某成了《細則》出台後該院救助的首個對象。
  據瞭解,北塘區檢察院“綠色通道”救助機制已運行兩年,《細則》的出台,進一步細化了啟動“綠色通道”的條件。為解燃眉之急,該院通過“先發救助後補證明、郵寄證明材料、經濟救助與社會救助相結合”等辦法,救助特困被害人8人,發放救助金3.8萬元。《細則》最大限度縮短了申請時間,實現了特困救助工作效果最大化。正如該院檢察長李勇忠所說:“想群眾之所想、急群眾之所急,才能使檢察工作更加貼近群眾。”
  (本報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荊波 李悅源)  (原標題:緊急救助:“綠色通道”雪中送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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